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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作者:admin3   来源:燕郊人才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8-01-09 11:09:03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

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201347·冀组[2013]10

 

各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局,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党委组织部:

现将《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2020年)

 

为建设与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教育人才队伍,根据《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河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教育是强国之基,教育人才是强教之本。教育人才在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人才队伍,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保证。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人才工作,全省教育系统和有关方面大力推进各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到目前我省已形成规模适中、结构适当、素质较高的教育人才队伍,这支队伍基本满足了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人才队伍总体上还不完全适应教育兴冀和人才强省的新要求,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消除。

从现在起到2020年,河北正处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需要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冀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举措,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开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方针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德才兼备、以用为本、高端引领、育引并举”的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以高层次和基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和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指导方针

1、坚持服务发展。把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作为教育人才工作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公平教育、均衡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各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2、坚持人才优先。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优先开发教育人才资源,优先调整教育人才结构,优先保证教育人才投入,以人才优先发展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坚持德才兼备。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人才的专业水平、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

4、坚持以用为本。把充分发挥教育人才的作用作为根本任务,用好、配置好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人才合法权益,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为教育人才成长与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环境,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5、坚持高端引领。以培养集聚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提升。

6、坚持育引并举。坚持以自主培养开发所需教育人才为主,积极探索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新机制,加大海内外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

(三)战略目标

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适当、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

1、总量满足发展需要。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人才总量达114.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9.7万人,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25万人。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教师满足办学的需要。

2、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育人才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提升。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基本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大幅提高。高等学校教师基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省属骨干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

3、布局结构基本合理。教育人才分布实现基本合理,专业素质和层级结构得到优化,结构与布局相协调。到2020年,优质教师资源区域、校际布局和教师性别比例基本合理;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符合课程设置要求,短缺学科教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从事专业教学的专兼职教师比例达到3:1;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师分布、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学科结构得到优化,新兴学科教师满足学科发展需要;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得到加强,教师短缺问题基本解决。

4、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深化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完善教育人才培养开发、评价使用、管理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和作用充分发挥的发展环境。

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发展主要目标

单位:万人

 

2011

2015

2020

学前教育

人才总数

其中:专任教师数

 

9.28

6.07

 

15.82

9.44

 

24.89

13.49

九年义务教育

人才总数

其中:专任教师数

 

51.68

48.9

 

52.96

50.15

 

54.96

52.08

高中阶段教育*

人才总数

其中:专任教师数

 

18.78

13.18

 

19.48

13.75

 

23.24

16.4l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人才总数

其中:专任教师数

高等职业学校人才总数

其中:专任教师数

 

 

 

6.44

4.83

2.55

1.69

 

 

 

7.03

5.34

2.95

1.98

 

 

 

8.98

6.87

3.61

2.46

高等教育* *

人才总数

其中:专任教师数

 

 

 

9.84

6.39

 

 

 

10.59

6.97

 

 

 

11.6l

7.7l

注:*含中等职业学校;* *含高等职业学校。

二、主要任务及配套措施

(一)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管理人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的基础教育人才队伍。

l、加强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倡导教育家办学,引导校长探索教育规律,创新教育实践。设立“河北省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表彰优秀校长和教师,并使之享受政府津贴。建立健全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和公开竞聘上岗制度。保障培训经费,开展校长全员培训。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积极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顶岗实习、硕师计划,为培养骨干教师奠定基础。以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为龙头,带动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加强特级教师、学科名师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2、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和举措,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在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外单设农村教师津贴,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补贴,保证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逐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继续开展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将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的条件。积极推进教师医疗、养老制度改革。制定中小学教师住房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使他们安心扎根基层教书育人。

3、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学前教育教师配备力度,合理确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师资源,经过岗前培训后从事学前教育,重点扩大农村幼儿园专任教师队伍规模。完善学前教育教师轮训制度。加大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幼儿园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人员比例。健全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任教。

4、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专任教师规模,培养复合型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学生教育,达到更高教师配备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教科研活动,提高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严格执行从事特殊教育需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制度,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必须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加大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典型事迹的宣传表彰力度。

5、加强基础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提高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者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效能。对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开展全员培训,促进其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办学素质和能力。实行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在任中小学校长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

6、加强基础教育教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河北省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意见》,开展省级标准化教研室创建和评估工作;完善教研人员的选拔机制,实行竞聘上岗,从基层、教学一线选拔优秀教研员,引导教研员面向师生、面向基层、面向教学,致力于课程与教学研究;制定《河北省中小学教研员培训计划和方案》,加大对教研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创新教研方式,完善送教下乡、结对帮扶、连片教研、网络教研等教研方式,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帮助农村教师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教研人员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开展全省先进教研室、优秀教研员、先进教研工作者评选活动。

7、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完善班主任聘任办法。对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选拔学校管理干部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建立培训制度,把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重点抓好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以及优秀班主任专业培训。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

(二)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以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教师、管理人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班主任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需要的职业教育人才队伍。

l、重点加强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模式,以培训“双师型”教师为核心,继续开展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实践教学水平和课程开发能力。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制定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的引入政策,制定完善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到校担任兼职教师措施。

2、加快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加强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培训。引导中职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建立良好而稳定的合作关系,聘请行业、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积极推进在企业中配置职业教育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

3、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校长队伍为重点建设一支具有观代职业教育理念的高水平职业教育管理人才队伍。依托高水平大学、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知名企业,大力开展职业学校管理人才培训。全面推动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落实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每年选派一批职业学校领导到海内外研修培训,学习先进办学治学理念和经验。

4、努力加强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在职业学校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根据需要配备助理班主任。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向班主任倾斜。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提高班主任管理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班主任培训制度,把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大力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

(三)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以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高校的教师、管理人才、辅导员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需要的高等教育人才队伍。

1、大力培养集聚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以培养集聚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我省高等学校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积极参与和实施省“百人计划”,依托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燕赵学者”资助计划,拓宽资助范围,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纳入“燕赵学者”培养对象,依托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  国家和省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培养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文化名家工程”、“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等,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队伍。加强博士硕士导师队伍建设,建设德才兼备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2、着力培养选拔青年学术英才。鼓励高等学校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等方式,培养创新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学术英才。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学位层次,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教师到学科实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挂职锻炼、进修学习或开展合作研究。通过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加大对我省青年学术英才的培养选拔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青年学术英才出国(境)研修或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构筑青年学术英才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提高其国际化素质和水平。

3、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选拔任用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改善领导干部学缘结构、年龄结构。积极推进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大高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每5年安排一轮高校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新任职的高校领导干部要在任职一年内完成岗位培训,每2年举力一次高校书记校长论坛(读书班)。加强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安排后备干部到省内外高校挂职锻炼,有计划地推进后备干部到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加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与在职教育。积极推进高校管理人员职员制。

4、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将辅导员编制纳入全省高校教师总编制,逐步解决聘任制专职辅导员的编制问题。依托教育部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做好辅导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及高级研修工作。加强高校辅导员国内外、省内外的研修、培训。鼓励辅导员承担科研课题和项目。

三、重点计划

(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分别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评价选拔与管理制度,建立分梯队、分层次、分类别的优秀教师梯队培养机制,造就一批为人师表、业务精湛、引领带动素质教育实施的优秀教师队伍。改进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工作。建立“名师工作室”,给予其经费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到2020年,省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达到8800人,特级教师达到2650人,学科名师达到1700人。制定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逐步扩大培养规模,到2020年,每年招收规模达到800人。建立免费师范生进入和退出机制。实施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海外研修项目,每年选派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到海外研修培训。

(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与能力提升计划

实施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计划。按市、县分层实施好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教育管理能力、课程领导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引领能力。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校长全员培训,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实施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培训项目,每年全省选拔600余名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参加省级骨干校长培训。实施校长高级研修项目,每年在全省选拔60名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校长参加海内外高级研修,110名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干部到海外研修培训,学习先进办学治学理念和经验。

(三)“河北省人民教育家”遴选计划

设立“河北省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表彰优秀校长和教师。每两年遴选表彰一批,每批150名优秀校长和教师。到2020年,全省共评选600名“河北省人民教育家”。

(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推进计划

2015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0%,高职院校达到50%;到2020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高职学校达到60%。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支持教师在职进修、离岗培训。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鼓励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鼓励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教。资助紧缺专业特聘兼职专业课教师。

(五)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首席教授岗位聘用计划

按照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在省属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强势特色学科以及优势明显的新兴学科中统一设置特聘教授和首席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带动我省高校学本地位和竞争实力提升,带动一批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到2020年,公开招聘特聘教授达到30名、首教授达到100名。

(六)高等学校优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以长江学者、燕赵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等中青年拔尖人才为核心,依托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择优遴选并稳定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创新群体,加快形成一批国内一流、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创新团队。深入实施高等学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构建结构合理的全省高校科学研究人才队伍,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七)高等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引导高等学校建立适合本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面向全省开展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教师教学培训。加大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力度。实施高校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分批分期选送高校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重点大学进修或访学。加大教师培训的支持和考核力度,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实施高校教学和管理干部培训计划,促进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每年选送高校教学和管理干部到国内重点大学挂职锻炼或参加国内外短期培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八)高等学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

围绕我省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力度,每年选派200名高校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赴国(境)外著名大学进行学习研修,提高全省高校骨干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四、创新完善机制和加强政策支持

(一)改革完善教育人才管理制度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学校用人。落实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实观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编制倾斜政策,单独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编制标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健全各类学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教育人才区域交流任职制度,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教育人才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完善区(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引导优秀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加强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和公开竞聘上岗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合理设置兼职教师岗位,建立高校、职业院校与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兼职制度。优化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推进高等学校管理人员职员制,进一步降低管理人才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健全教师和其他人员退出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监督民办学校落实教师资格制度。

(二)创新教育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和模式

调整教师教育院校布局结构,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增强实践实习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健全教师培训机构认证及定期评估制度。创新校企合作培养培训职业院校教师的模式和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健全产学研合作培养高校教师的机制,健全鼓励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学校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网络体系,改进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体系。完善教育人才继续教育激励和保障机制,推进教育人才终身学习。

(三)健全教育人才选聘机制

严格实行教师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建立高等学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全员聘用制度,完善岗位合同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完善教师遴选补充机制和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推进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结合。建立统一的中小学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完善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区别不同类型学校和人员特点,探索实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多种用人方式。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校长力度,完善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度。

(四)改进教育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特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  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育人才发展和作用发挥的科学化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完善不同类型学校、不同类别人员入职性评价、职务晋升性评价和工作绩效性评价方法,增强评价的科学性。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完善校内外同行专家、专业组织和学生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完善重创新、重质量、重贡献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

(五)完善教育人才激励机制

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探索不同类别学校的薪酬分配制度,探索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确定报酬的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向优秀拔尖人才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农村教师津贴标准,加大农村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晋升、津贴补贴等方面政策倾斜力度,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居住条件,吸引和稳定优秀教师从事农村教育。探索建立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形式。完善教育人才表彰奖励制度。

(六)完善教育人才投入机制

按照教育人才优先发展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财政投入为主,列入财政预算。省级设立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专项用于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市、县财政也要相应增加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投入,落实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省级设立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和重点人才项目。各高校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多渠道筹措人才建设经费,保证人才经费逐年增长。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捐资支持教育人才发展。

(七)实施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政策

加强师德教育,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全面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防学术不端行为体系,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克服学术浮躁之风,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把教书育人效果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指标,健教授为高校低年级学生授课基本制度。完善教师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营造教师教书育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八)实施更加开放的教育人才政策

完善高校引进境外高水平专家学者的政策制度,吸引更多的境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来我省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完善高校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设立引进外国文教专家专项经费,扩大高校外籍教师规模,提高高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积极利用境内外教育资源,加强与境内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鼓励支持兴办本科及其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学校,支持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人才。有针对性地建立一批境内外教师培养基地,支持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境外培训和研修。完善中小学国际友好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合作制度。加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力度,定期选派骨干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学习、研修,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国际交流能力。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出国研修、交流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与国际科研合作项目。支持我省高校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积极发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加强留学生汉语和对外汉语教育的师资培养。加强来冀留学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九)实施支持民办学校人才发展的政策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使民办学校平等享受教育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政府支持教育人才的基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民办学校平等开放;政府组织开展的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民办学校人才平等参与。落实民办学校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公益性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民办学校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等方面服务。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侏险制度。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教育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协调和督导机制。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河北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教育人才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党政“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度,把教育人才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和内容。

(二)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增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推动教育人才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央、省委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人才政策及规划,人才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人才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人才成长发展和作用发挥的良好氛围与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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