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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的意见

作者:admin3   来源:燕郊人才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8-01-09 11:07:17  

中共廊坊市委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

加强人才交流的意见

 

2009128·廊字[2009]30

 

围绕我市发展定位,立足北京高密度资源优势,为加速构建“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主框架,促进廊坊在环渤海地区赶超争先,推动“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现就进一步密切我市与中央部委关系、加强我市与中央部委人才交流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是增进了解、深化合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活动,既使我市与派出单位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又促进了我市的发展。开展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与中央部委人才交流活动,可以有效促进双方人员来往,不断丰富我市人脉资源,加深双方认识了解,互通情况,沟通信息,推进双方人才、信息、项目等资源的共享,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

(二)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是培养锻炼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的需要近十年来,我市通过主动联系,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干部来廊坊挂职、任职,并加强挂职干部的培养使用,先后为中央部委培养锻炼了120多名优秀干部人才。通过引进中央部委挂职干部,不仅为中央部委培养锻炼了一批高素质干部,同时也为我市干部队伍带来新风气、新理念、新活力,影响和带动我市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优化。通过选派干部到中央部委培养提高,学习中央部委先进的工作理念,不断开阔思路和眼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谋划能力,为我市培养一批层次较高、素质优良的干部人才队伍。

(三)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是推进我市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市立足于市内、市外两种资源,在团结凝聚全市力量、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同时,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争取广泛的外部支持,特别是中央部委的支持,在推进全市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加强与中央部委人才交流,不断密切双方关系,进一步促进我市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不断优化环境、改进服务,赢得中央部委对廊坊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努力为我市争取更多更优的外部资源和政策倾斜,促进人才、智力、资金、项目等的引进,使之成为推动我市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二、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工作的原则

(一)主动工作、积极争取的原则克服畏难怵头情绪和“关门过日子”的狭隘思想,树立开放合作的意识和勇于进取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强化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探索加强我市与中央部委开展人才交流、密切双方关系、加强双方合作、推动我市发展的有效途径,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互利双赢、着眼长远的原则既要为中央部委培养锻炼干部开辟“绿色通道”,创造良好条件,更要努力为我市培养锻炼一批优秀干部人才。积极开展合作交流等活动,促进双方都能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切实站位全局和长远,加大人员、资金和工作的投入力度,多做先期性、打基础的工作,为我市今后发展争取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原则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最终目的是加快我市的发展。必须以人才交流活动为基础,努力拓展工作空间和范围,不断扩大活动效应,争取上级对我市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充分利用中央部委优势资源,大力引进人才、智力、资金、项目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廊坊开发区都要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各种关系和机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部委联系、加强人才交流活动。各单位都要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明确联系的中央部委,建立并不断巩固友好合作关系。市直有关部门联系单位以对口单位为主。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以联系中央重要部委和综合部门为主。

(二)引进中央部委干部来廊坊挂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廊坊开发区主动邀请中央部委选派干部来廊坊挂职。对引进的中央部委挂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呈报市委审批,对引进的中央部委挂任科级以下职务的干部,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挂职干部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引进挂职干部来廊坊挂职的意见>的通知》(廊办发[2000]64号)执行。挂职形式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采取离岗挂职、联系性挂职、长期挂职、短期挂职、顾问式挂职等形式。

(三)选派干部到中央部委培养锻炼提高市委组织部每年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廊坊开发区选调部分优秀干部到中央相关部委培养锻炼或帮助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廊坊开发区也可通过加强联系、积极争取,自行选派优秀干部到对口部委培养锻炼或帮助工作。培养锻炼或帮助工作期间要严格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以及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市委组织部选派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共同对他们在培养锻炼或帮助工作期间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考核,并作为今后使用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廊坊开发区自行选派干部的管理和考察考核由派出单位负责,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对引进的中央部委挂职干部,要在生活上关怀照顾,给他们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必要的生活设施,政治上关心爱护,要让他们参加本级中心组组织的学习和阅读有关的文件,管理上严格要求,要向管理本地干部一样对他们严格管理和要求,工作上要主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大胆使用。在积极培养、提高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挂职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高、宏观谋划能力强、信息渠道广、关系资源丰富等优势,充分发挥他们桥梁纽带作用,在密切我市与中央部委联系、提高廊坊美誉度、加强双方合作、促进我市发展等方面牵线搭桥、献计出力。我市选派的挂职锻炼干部要在学理念、学思路、学精神、学作风、学方法,学习中央部委干部的领导方法、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驾驭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挂职锻炼,积极宣传廊坊,广泛加强中央部委与我市和派出单位的联系,为推进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合作、人员交流等工作做出贡献。

(五)开展走访中央部委活动要定期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充分利用一切人脉资源,开展经常性的走访中央部委活动。定期到中央部委对口部门,以召开恳谈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通报沟通情况,主动汇报工作,宣传推介廊坊,广泛征求中央部委对我市发展的意见建议,努力增进中央部委对我市工作了解,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的支持和帮助。各级各单位要不定期到中央部委走访慰问在我市挂职和曾经挂职的干部,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不断密切双方感情,切实把这一宝贵资源开发好、利用好。

(六)加强双方合作积极探索创新我市与中央部委合作模式、内容、机制,不断拓展领域,提高合作水平。依托区位,加快开发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发挥税收、土地政策、劳动力资源和市场的比较优势,积极邀请中央部委领导和专家来廊坊考察、联谊、洽谈,在产业、项目、科研、人才培养、论坛会议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广泛开展合作,切实利用好中央部委资源,实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七)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智力等围绕我市发展定位,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宏观政策和项目资金动态信息,加大报批项目攻坚力度,主动发布和推介项目,积极争取政策优惠和倾斜,争取更多的投资,承接更多优势产业和项目。加大高新技术引进步伐,加快中试基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推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继续加强人才、智力的引进、交流和共享,努力为我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加强与中央部委人才交流工作协调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廊坊开发区等单位为成员。市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为办事机构,负责全市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廊坊开发区要明确1名领导同志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委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明确负责同志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工作,带队组织活动,加强督导推动,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任务目标,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建立组织协调制度,组织部门要切实做好日常工作,掌握了解情况,组织协调好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情况,密切合作。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各单位都要明确时间,每年定期坚持开展若干次走访中央部委、慰问挂职干部活动,并积极促进这项工作的经常化。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各单位要将这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完善年度目标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的检查督导,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项目、资金等优惠政策,不断创造政策优势。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100万元,建立工作基金,作为专项工作经费。中央部委干部到我市挂职的,每人每月提供1000元生活津贴。在市直有关部门挂职的,生活津贴由市财政负担;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挂职的,由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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