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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3   来源:燕郊人才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8-01-09 11:08:12  

 

中 共 河 北 省 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319·冀发[2013]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22号)精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深入买施,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党委(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完善落实党管人才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全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确保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统筹人才工作全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谋划实施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水平。要为人才作用发挥和价值实现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对人才政策法规制定的统筹和指导,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进程。

2.强化党委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实施人才工作“一把手”工程,党委(党组)书记是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力抓好第一资源,确保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到实处。要建立人才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才工作专题汇报,研究人才工作重大事项,解决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四个一”制度:每名党委常委要联系一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联系一项重大人才工作、建立一个人才工作联系点、每年进行一次人才工作专题调研。要建立市、县(市、区)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党委书记每年将履行抓人才工作职责情况向上级党委述职,向同级党委全委会报告。建立省级人才工作试验区(点)。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出台具有竞争力的创新性人才政策,有选择地在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高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试行,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要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按照中央关于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全力推动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3.发挥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市、县(市、区)党委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政府所属的宣传、统战、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农业、  卫生、国资委等人才资源规模较大或与人才工作密切的职能部门,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兼任,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宣传、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国资委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遇有重大人才工作任务,省人才办视情况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以加强沟通协调和增强工作合力。市、县两级党委要强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发挥好办事机构作用。

4.建立完善人才工作相关制度。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以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省、市、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审议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人才工作政策,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涉及本系统的重要人才工作政策举措、举办的重大人才活动和牵头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年度整体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和报告。要建立人才工作表彰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批人才工作先进县(单位)和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表彰。

5.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落实编制、明确职责、配齐人员、保障经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明确专门人才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落实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提供保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知全局、懂人才、干实事的能力。

6.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人才强企、人才强校等战略,推动人才工作整体开发。加强人才工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措施,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和作用发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促进机制,把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大力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的新鲜经验,努力提高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增强人才工作生机与活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责

7.统筹谋划好全局性工作事项。根据党委部署,按照体现前瞻性、突出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牵头抓好人才发展规划的编制、督导落实工作,使人才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牵头制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组织部门整体功能,使人才工作与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有机结合,有效组织协调重大人才决策和人才工作部署的落实。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力量,协同攻关,重点突破。围绕重大人才政策措施和重大人才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统筹协调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投入,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提出人才工作重点项目投入,管好用好人才发展资金。

8.制定实施好重要政策。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牵头抓好重大人才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要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人才领域重点问题,各类人才关心的创业扶持、科研资助、激励保障、成果转化等重要问题,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培养、引进、使用等关键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创新性、针对性、配套性政策,不断为人才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

9.组织开展好重大人才工作项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与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同频共振的要求,谋划和组织实施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省委组织部要按照重点人才工程实施的总体要求,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程内容,不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产业项目,谋划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性、示范性重点人才工程,引领和带动人才工作整体发展。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各类人才工作工程项目要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协调衔接,完善考核评估,强化成效管理,在打造精品工程项目上下功夫。

10.选拔服务好重点人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抓好本地重点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保障等工作,加强与重点人才联系,不断提高服务人才工作质量。省委组织部重点选拔服务好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指导协调系统或部门有关重点人才的评审选拔、上报审批及配套政策的出台等工作;牵头组织好“国家千人计划”和“国家特支计划”等人选的推荐申报、服务联系工作。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重点做好区域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的选拔服务工作。

三、促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构建齐抓共管人才工作格局

11.明确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党委组织部门承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履行本地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党委宣传部门承担本地人才工作的舆论宣传报道职责,协调抓好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相关人才政策法规制定、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公共人才服务体系构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财政部门根据规定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党委统战和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文化、卫生、国资委、统计、金融以及侨联、科协等部门,承担本部门本系统人才规划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职责,重点抓好本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12.抓好各项职责任务落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强督导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和向各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3.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职责明确并承担主要责任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听取相关协助部门意见建议;相关协助部门要主动发挥自身优势,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任务,要按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要求开展工作。对重大人才工作,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项协调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加强沟通联系,促进优势互补,确保工作落实。

四、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14.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企业、医院、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用人单位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主体,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发挥培育人才的主体作用。要通过创新政策机制、提供发展平台等措施,确保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切实发挥引才引智的主体作用。要健全完善人才发展配套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切实发挥用好人才的主体作用。

15.发挥群团组织推动作用。积极引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全力培养造就各类人才;帮助人才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大力宣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优秀人才先进事迹,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

16.加大互联网和中介机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区域性人才市场的联网贯通,建立常态化的网上人才市场。依托河北人才网完善贯通全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性人才需求发布平台,提供一网式服务,推动人才供需的有效对接。加强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其申报评审、政策咨询、猎头服务、薪酬设计、人才派遣等人才智力服务功能。

五、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加强党管人才工作落实

17.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是加快实现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切实把落实加强党管人才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列入议事日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本单位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具体落实举措,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扎实地推进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做好落实中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级党委要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加强党管人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及时上报上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8.建立完善人才投入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人才投入优先保证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省级财政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省、市、县级财政用于人才资源开发的专项投入在现有基础上要视本地财力情况不断增长。引导企业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用于人才开发的经费要达到当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通过税收、贴息等政策,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建立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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